贵州监管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几点建议
来源:九派新闻 发布时间:2022-03-04 11:47:39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以来,解决了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改善了贫困地区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条件,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大幅提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重要贡献。贵州监管局结合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日常监管情况,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扎实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发现易地扶贫搬迁后扶项目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几点意见建议。

一、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益性临时岗位开发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尚未健全,公益性岗位发挥的作用不够充分。由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各类组织管理制度尚未健全,人员隶属关系仍未理顺,群众性自治组织、治安管理、综合防控等基层治理体系不健全,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使得安置点居民将公益性岗位视为一个获取扶贫基金的香饽饽,没有真正发挥搬迁脱贫户“当家作主”的作用,并未真正融入城镇社区生活,与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的政策目标还有不小差距。

二是村集体经济项目在购置安置区门面时缺乏可行性分析,在消费能力欠佳的移民社区内购买了部分门面,实际经营效益较差,抗风险能力薄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安置点常年居住群体以留守人员为主,年弱体迈的老人和残疾人主要靠微薄的养老金、临时救助和少量的惠农补贴养家糊口。巩固脱贫效果、持续增收仍然是易地扶贫搬迁迫切需要解决的最根本问题,村集体经济项目过低的收益无法解决此类问题,使得村集体经济项目获得的扶贫资金绩效无法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安置点扶贫产业项目中使用的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仍需探讨。目前在对招商引资合作企业的监管中仍然存在“需要管到什么程度”的疑问,是否只需企业按时缴纳利益分红,或是作为投资主体的项目牵头部门需要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履行股东义务,仍需进一步探讨。同时,部分合作企业的实际经营能力欠佳,个别企业无法分红给村集体,仅能拿出场地租金,这种利益联结机制实际效果不佳,尚未较好达到期望中的企业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增加居民就业和收入的愿景。

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几点建议

一是增强可持续发展的特色基础产业。对于搬出地的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等土地,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域、气候和基础条件优势,大力发展见效快、收益高、可持续的特色产业。将特色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同时,引导搬迁群众积极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让搬迁群众在产业发展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通过健全产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决策咨询、项目管理、产品销售、技术支撑、保险保障等风险防范措施,增强市场主体和搬迁户的市场经济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是严格把控扶贫产业合作企业的专业能力,提高移民就业的数量与质量。把吸纳就业能力作为移民地工业园区、扶贫产业车间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建立完善的劳动就业与各类帮扶措施相挂钩的联动机制,引导激励搬迁群众积极参与就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技术技能培训的精准度,力争培训一个人就有一个人就业,力求将“农民”转化为“居民”这件事做好。对有就业意愿又有就业能力且身体相对健康的留守老人,可引进一些劳动强度不高、操作简单的加工企业,让留守老人在安置社区内过上有事做、有收入、有尊严的生活,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价值感和幸福感。

三是建立健全企业与项目的利益联结管理办法。对于有意向参与扶贫项目、履行社会职责的企业,首先严格审查企业实际经营能力和实力。其次,需要强化对企业经营过程的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政府部门作为投资方进行监管的制度办法,通过依法依规管理促使出现的问题迎刃而解。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04日

标签: 集体经济 招商引资 就业能力 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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