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制定《江西省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围绕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的基本要求、课前准备、课堂教学、课后巩固、考试评价、教学研究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
据《规范》要求,今后我省各中小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任意增减课程、课时。教师在布置作业时不允许交由家长检查批改,更不能由学生之间互相批改。为纠正 " 唯分数论 " 倾向,今后期末考试等考试成绩不排名、不公布,更不能在家长群里传播,必须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
▲关于学校
不允许任意增减课程、课时
《规范》要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国家课程设置实施方案,开齐、开足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教师应按照课程设置实施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理解、体会教材的编写意图,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科学、有序地组织教学。
学校应切实加强课程实施的日常监督,各年级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赶超教学进度,禁止以摧毁学生求知欲为代价的揠苗助长式教育或抢跑式教育。学校学科教研组应保证每周至少安排一次集体备课。
▲关于家长
学生作业严禁由家长检查、批改
教师要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因材施教,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规范》要求,小学生应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应在校内至少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在进行作业批改时,要及时、准确,书面作业要全批全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关于考试
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 不得与升学挂钩
学校严格依据国家学科课程标准,落实好控制考试频次的有关规定,改进考试方法,控制考试难度,降低考试压力,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坚决纠正唯分数评价学生的倾向。
今后,我省各中小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 4 至 5 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 贴标签 ",不得与升学挂钩。
▲关于命题
期末考试命题不出偏题怪题
《规范》要求学校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型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各地各校要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
文 /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李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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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