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达2亿多人。“劳动就业形式日益多元化,但相应的政策法规并没有及时迭代更新,出现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法律政策供给明显不足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副校长杨松认为,当前亟需从国家立法层面加强劳动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以平衡实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目标。
杨松代表指出,尽管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两种非标准劳动关系进行了规制,但限制条件很多。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季节性临时用工、退休返聘、兼职等用工形式,均未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之内。同时,包括外卖骑手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有相当比例出现(企业职工社保或城乡居民社保)不保、漏保、断保现象。
杨松代表建议,制定客观公正、统一适用于所有劳动者的多元化劳动关系认定标准,考虑将季节性用工、兼职、实习等非标准劳动关系,在劳动法或者劳动基准法框架下分别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当前,人社部正在制定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浙江、广东等地也在探索推进单独购买工伤保险制度。“这些都是适应劳动关系多元化趋势,将工伤保险独立出来,将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解绑的好政策、好实践。”杨松代表建议延续这一政策思路,修改完善社会保险法,为灵活就业人员量身打造一套企业负担公平合理、从业人员可以灵活自由选择待遇保障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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