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法院审理一起制造毒品案
来源:九派新闻 发布时间:2022-03-07 09:52:27

近日,静海法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尚某犯制造毒品罪一案。

经审理查明,2021年7、8月份,被告人尚某购买、准备了新康泰克胶囊、乙醇、二甲基亚砜等原料,以及酒精灯、玻璃烧杯、脉动饮料塑料瓶、黄色塑料瓶、玻璃碗等工具,在家中多次制造毒品(冰毒)用于自己吸食,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在扣押的脉动饮料塑料瓶、黄色塑料瓶、玻璃碗中检验出伪麻黄碱成分。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尚某犯制造毒品罪提起公诉。

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尚某犯制造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本案系犯罪未遂,被告人尚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被告人尚某被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静海法院将始终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惩治各类毒品犯罪,大力营造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平安静海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天津法院网_案件快报】

标签: 制造毒品罪 公诉机关 毒品犯罪 二甲基亚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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