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景应忠)贵州省遵义市日前印发《关于遵义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进行公布。
遵义市明确,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向有需求的学生开展“5+2”课后服务工作,内容以“1+1+N”菜单形式提供。自2022年春季学期起,学校课后服务费标准按照城市、县镇学校每生每学期350元标准、农村学校每生每学期260元标准收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由当地教体局统筹用于课后服务。同时,遵义市还对学生课外服务费的退还作出有关规定。
遵义市强调,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学校要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信息进行公示。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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