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魏伟) 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我市交警部门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查处行动,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近期,交警部门查处了一批酒驾、醉驾驾驶人。
醉酒男子开货车大闹收费站
3月14日19时许,交警九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派出所电话,称一货车司机闹事被带至派出所,其存在酒驾嫌疑。该大队民警立即前往派出所,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10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将驾驶人控制并进行抽血,货车被依法扣留。
据该驾驶人称,当晚其和朋友喝了几杯酒,车辆行驶到丰津公路收费站时,觉得自己家就在收费站附近,便不想按规定缴费,再加上心情烦闷,就想发泄一下,没想到会被带至派出所,更没想自己这种行为已经构成醉酒驾驶营运车辆。
民警表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驾驶人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且在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而且,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半小时两“酒司机”落网
近日,滦州交警大队路巡六中队在滦州市何庄至茨榆坨线54公里处开展“三驾”统一行动时,半小时内查处两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19时50分许,一轿车见前方有交警执勤,刻意放慢速度,欲掉头躲避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异常行为,立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满嘴酒气,立刻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表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20时20分许,又一轿车进入执勤民警视野。该驾驶人摇下车窗,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当即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的检测结果为9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血样司法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3.9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该驾驶人涉嫌危险驾驶罪,滦州市交警大队将对其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醉驾吊销驾照 再次醉驾被查
近日,交警九大队民警在园东道与平安路交叉口开展酒驾夜间整治行动,一辆小型越野车途经此处,被执勤民警拦停例行检查。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闻到车内酒味浓重,且驾驶人满口酒气、言辞闪烁,吞吞吐吐半天也没有出示驾驶证。民警立即通过警务通核查系统进行查询,结果发现该驾驶人曾在2020年10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现处于无证驾驶阶段。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5mg/100ml,该驾驶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其带至九大队院内进行控制,并安排医护人员对其进一步血样采集检测。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此人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夜查 8名“酒司机”落网
为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近日,丰南交警大队严查酒驾,于当晚查获饮酒驾驶5起,醉酒驾驶3起。
针对辖区酒驾违法行为时间深夜化、地点乡镇化较突出的特点,该大队将查处时间向零时以后延伸,将查处地点向进出农村道路延伸。当天20时许,经过详细分析研判,丰南交警大队在小集镇起庄子村一乡间公路上设立检查点,对过往车辆逢疑必检、有违必查,有力打击和震慑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在整治行动中,交警密切注意车辆行驶状态,遇到驾驶人有掉头、倒车等不正常驾驶趋势时,立即严格控制,并进行酒精测试。行动持续到次日凌晨2时,共查获8名“酒司机”,其中饮酒驾驶5起、醉酒驾驶3起。
二次酒驾 男子被查
近日,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唐海线7公里800米处开展酒驾整治统一行动。14时50分许,一辆黑色小型汽车行驶至执勤路段,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该车并没有减速,直接闯卡而过,后方执勤民警见状,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成功将该车控制。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面对民警的询问,其矢口否认饮酒,但其口中酒气喷涌而出。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使用移动警务通开具罚单,却发现此人曾因饮酒驾驶被交警部门查处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民警表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00元罚款,拘留10日以下,吊销驾驶证。
【来源:唐山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