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本网记者 李思瑾) 3月17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近日印发的《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
《实施意见》提出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加快推动“明厨亮灶”建设,主动公开展示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采用透明式展示的,可以通过透明玻璃窗、玻璃墙展示;采用视频方式展示的,可以通过视频直播方式公开展示,也可以将视频信息上传至网络平台。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院长负责制”,明确养老服务机构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每周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同时,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营内设食堂的养老服务机构、经营养老服务机构内设食堂的承包经营方和受委托经营方、为养老服务机构集体用餐提供订餐服务的供餐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对其产品追溯负责,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完整,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保证食品安全。
《实施意见》明确了各地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完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管控、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的方法和路径。要求民政部门切实履行养老服务机构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压实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核;完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管控,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一审:丁憐
二审:李蓓
三审:彭奇伟
【来源:多彩贵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