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铺天盖地的美容广告说得天花乱坠,究竟几分是真?近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例,一美容院因其宣传内容与实际使用产品不符而被判欺诈。
原告李某在被告天津某美容中心处储值办理消费卡,美容中心为李某提供美容、保健服务,涉及足腿调理、背部调理等服务项目。半年左右时间,李某累计支付服务费26万余元。美容中心对外宣传称,其使用的按摩产品和按摩精油是北京同仁堂产品,但李某在几次消费后发现,美容中心使用的产品并非来自北京同仁堂。由于被告在优选平台、大众点评均向消费者宣传其使用的是北京同仁堂产品,李某认为其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美容中心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按支付费用的1.5倍进行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提交的App网页视频、点评网站顾客评价以及美容中心提交的非同仁堂公司的授权书等证据,能够证明美容中心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认为其使用的产品为同仁堂产品,欺骗消费者消费,构成欺诈,李某有权要求退还相应款项并进行赔偿。考虑到美容中心确实为李某提供了一定数量的服务,判决美容中心返还服务费8万余元,并支付返还费用1.5倍的赔偿。
商家为谋求不当利益,在服务中进行虚假宣传,消费者往往很难识别,故更应依法严厉打击、以儆效尤。同时也提示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对于大额充值的预付费服务谨慎对待,务必签订合同、留好凭证,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天津法院网_媒体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