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对学历歧视行为的定性,在法律法规上予以更细化的约束,才能更好地保护包括消费者在内的所有人。
几天前,黑龙江一名消费者在食用火腿肠时发现变质异物,随即向客服提出赔偿退款,她对于客服“只赔一根”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在平台介入后收到了整单赔偿。退款次日,客服私信该消费者,称其“两面三刀、难怪三本大学”。
消费者吃到可能变质的火腿肠,客服非但没有深入调查,主动积极赔偿消费者损失,还在不得不退款以后嘲讽消费者,这番姿态令人迷惑,更让人失望。正如很多网友所说的:消费者正常的维权行为,与其学历层次有什么关系?难道没有考上更好的大学,就没有资格维权了吗?
虽然商家并非产品的生产者,但是,消费者买到问题火腿肠以后,向销售方提出维权诉求,既是人之常情,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权益。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家和客服承受了很大压力。尤其在平台商业模式下,消费者的满意度直接关系到商家店铺的评分、排名、流量。不过,无论压力多大,商家都没有理由把情绪发泄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投诉问题商品以后,只要证据充分,商家理应在第一时间尽到退赔义务。至于是否因生产厂家给商家造成的损失,双方的责任划分,则要在后续协商中解决。
事实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客服对消费者发表“两面三刀、难怪三本大学”等评价,已涉嫌学历歧视和人格侮辱。如果这位消费者较真,继续追究商家的行为,其所承担的代价恐怕就不只是退赔火腿肠了。
在这起事件中,平台发挥的作用值得肯定。不管是什么原因,消费者吃到存在变质异物的火腿肠,不仅面临健康风险,也会在心理上产生负面影响,提出整单退赔的诉求完全合理。平台介入以后,消费者的退赔诉求得到满足,体现了平台应有的仲裁功能。不过,对于此类商家客服对消费者服务态度恶劣的行为,平台也要尽到监督责任。
遇到消费者维权事件时,为了平息舆论,经营者通常会把责任推给工作人员,比如消费者称,这次事件中的商家已将客服开除。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在销售还是售后环节,客服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不再是其个人行为。客服说什么样的话,也代表着商家的态度和价值观。
由此事触发,人们有理由担忧,学历歧视和偏见在社会环境中无处不在。一起普通维权事件,都可能导致客服对消费者的歧视,那么在求职、绩效待遇、职务升迁等职场的各个环节,学历歧视恐怕更是无孔不入。明确对学历歧视行为的定性,在法律法规上予以更细化的约束,才能更好地保护包括消费者在内的所有人。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王钟的
原标题:《退火腿肠被内涵“三本大学”?学历歧视怎能无孔不入》
[责编:戴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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