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规定,每年4月1日至10月15日为我省汛期。今天我市正式进入汛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自4月1日起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尽快熟悉防汛职责和预案内容,加强监测预警,加强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及雨、水情信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龙岩应急管理局_安监要闻】
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规定,每年4月1日至10月15日为我省汛期。今天我市正式进入汛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自4月1日起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尽快熟悉防汛职责和预案内容,加强监测预警,加强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及雨、水情信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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