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区把基层治理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重要抓手,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回看我区依法治区的“路线图”,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的步伐坚实有力。
法律体系“参天大树”更加枝繁叶茂
自治区党委先后出台《法治宁夏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宁夏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宁夏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不断强化全面依法治区顶层设计,全面提升法治宁夏建设水平。
我区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造福人民。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先行区建设、生态环保、传统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规制度。修订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全区吸毒人员戒断三年巩固率提升到87%;修订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6.92%,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8.64%。
织密保障公平正义的法治之网
“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近日,在同心县第一小学,豫海镇村居法律顾问田海燕律师为全校师生带去了一场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宣讲活动。这场法治教育活动,是我区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一个缩影。
在农村,我区积极探索乡村善治宁夏样本,成为全国首个乡村治理整省域示范创建省区。全面推行《乡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等“五张清单”,推动乡镇权责对等、财权事权匹配,确定“一村一年一事”行动项目2111件,建成乡村治理中心42个、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48个;深入开展乡村依法治理示范创建,银川市西夏区昊苑村、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等8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建成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43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809个,实现行政村“一村一法律顾问”和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
在社区,研究出台11项“微政策”,整合14个部门9项社区服务,促进资源聚合下沉、上下无缝对接;制定《宁夏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责事项指导清单》,明确社区管理服务事项6类64项,切实厘清社区权责边界;开展“百楼万户大走访”问需于民活动,调动共驻共建力量联动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就业、教育、社保等需求8.7万件,调处解决物业服务、环境整治等矛盾问题1.12万起。(记者 马忠 杨超)
【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