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新市民是指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统称。新市民为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流血流汗,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劳。但住房问题成为他们留在城市居住生活最大限制因素。
将数量庞大的新市民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是顺应区域协调发展和以人为核心新型城镇化要求的有益探索,是践行人民中心理念,加快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的重要抓手,是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制度公平性、普惠性的必然要求。为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增强城市人口吸附能力,助推新型城镇化发展,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了新市民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
一、主要做法
(一)注重调研、绘制画像。新市民就业形式多样,收入水平也不尽相同。我中心先后开展了多轮调查,详细摸底新市民的生活状况、就业特点、收入特征、缴存目的、住房需求等多个关联维度,绘制出新市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画像”,深刻把握了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特点、关键诉求。
(二)低门槛准入、退出自由。立足于新市民特点、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邢台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具有我市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在我市正常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可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新市民不想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办理封存业务,封存6个月后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或转移手续,账户本金及利息全部归新市民本人所有。
(三)集约化服务、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政策。我们紧扣新市民“画像”特点,结合新市民就业特点、收入特点、工作特点、消费需求,制定了涵盖缴存、提取、使用、推出集约化服务措施,力求让新市民平等享受公积金制度的政策红利。
二、取得的成效
在新市民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主要有:一是有效减轻了新市民住房消费压力。截止目前,全市共有9482户新市民开户缴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23万元,累计缴存2.75亿元,提取使用1.65亿元,缴存余额1.1亿元。共有2175户新市民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自住住房,贷款金额6.09亿元,经计算可节省贷款利息1.2亿元。二是为城市建设增容蓄力。新市民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行,吸引了周边城镇务工人员在邢台安家落户,促进了住房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三是扩大了住房公积金政策覆盖面。新市民政策实施,扩大了政策覆盖面,为新市民等低收入群体解决居住问题,提供了很好地解决方案。四是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通过广泛宣传,引导新市民自愿参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使其享受低利率的住房贷款政策,有效减轻新市民按揭还贷购房压力,从而降低务工成本,持续优化提升了我市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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