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南县财政局服务与监管并重,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扎实做好财政监督工作,不断提升财政监督服务和财政管理能力,助力平南经济发展。
一、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抓手,制定和完善了《平南县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平南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平南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平南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和《平南县财政局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财政监督管理制度。二是探索完善财政监督评价、检查双向延伸的检查机制,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紧密衔接、将会计监督与预算执行监督、财税法规完善和绩效评价等紧密结合,不断推进财政“大监督”体系建设,打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二、围绕中心,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力度,确保政令畅通、落地见效,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运行。二是强化会计监督,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财政改革稳步实施。三是积极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和预算绩效监督评价,有效促使各部门守底线、追效益,牢筑财政资金风险防线。
三、突出重点,实施精准检查。一是加强预算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财政预决算公开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大检查、违规发放津补补贴问题资金清理清退和预算约束等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财政预决算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和跟踪问效,确保重大财政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对全县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政策进行清理,共清理出49项补贴资金政策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组织开展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政策等情况督查,强化财政监管,有效推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依法运营,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稳定大局得到维护巩固。
编辑:蒋沅江
【来源:广西自治区财政厅_市县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