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8日消息 (记者 吴岳文) 文昌市政府8日发布通告称,为保障近期文昌市空域的安全,文昌市决定在2022年4月8日—4月15日期间加强空域管理。
自2022年4月8日0时起至4月15日0时止,在文昌市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禁止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禁止燃放孔明灯。
涉及轻小无人机、滑翔伞、航空模型等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对该类器材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
文昌各镇(场)及市公安、旅游文化、市场监管、气象、海关、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检查,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予以处理。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