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 实习生 程韫玉 通讯员 熊孝旭 全逸凌)凌晨车少人稀的街头,一位行人被冲上人行道的小车撞飞,民警一查,司机果然醉驾,事发前吃夜宵,喝了6瓶啤酒!记者今天从永州交警部门获悉,男子不仅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五年禁驾,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4月13日凌晨0点刚过,在永州经开区长丰大道与金水路交叉路口,一位行人在斑马线上过马路,就在他到达对面人行道上时,一台小车飞快开来,他赶紧躲避,但来不及了,他被小车撞飞,还好路边的铁杆将车辆挡住。
接警后,交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发现一辆红色小车车头已经严重变形,车内安全气囊全部弹出,车辆碎片和路边电子监控杆、隔离杆散落一地,现场一片狼藉。
民警上前了解情况时,发现小车驾驶人李某某满身酒气,有酒驾嫌疑,便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经检测,李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8.85 mg /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李某承认当晚自己下班后与同事吃夜宵,期间喝了6瓶啤酒。吃完夜宵后,李某某自认为离家较近,没那么巧会出事,便自行驾车回家。经过事发路段时想要右转弯行驶,但由于车速过快且操作不当,导致车子冲上人行道撞上了谭某,造成谭某全身多处骨折。经医院治疗,目前谭某已无生命危险。
交警认定,李某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此外,李某某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每个驾驶人应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必将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
[责编:孙燕飞]
[来源:三湘都市报]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