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通讯员 马延
记者近日从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21年以来,该院对所有提交检委会研究审议的案件均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对部分疑难复杂案件的现场照片和现场勘查笔录当场展示,检委会现场播放视听资料,案件承办人予以讲解说明。同时,检委办不仅对案件程序进行审查,还对案件实体进行审查,这是青海检察机关中首家由检委办对案件进行实体性审查并发表意见的检察院。
2021年,海东检察院狠抓检委会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市县两级检察院召开检委会100余次,所有请示和拟作不起诉案件一律经检委会审议决定,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50余次,同比增长52.9%。在近期召开的青海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海东检察院作了典型发言。
为提升检委会委员的议事议案能力,海东检察院给检委会委员配备学习材料,购买最新法律工具书。实行月例会制,每月召开一次检委会,做到有案议案、无案学习。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邀请上级院领导和业务专家列席会议指导工作等多种形式,学习掌握各类法律法规和研究探讨相关典型案例。组织检委会委员赴各基层检察院,对重大职务犯罪及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进行庭审观摩,在6个基层检察院开展辅导讲座,提高基层院检委会议事议案能力。推行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案件由各检委会委员阅卷审查制度,形成会前由院领导带头阅卷,其他检委会委员主动要求阅卷审查的良好氛围。
在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上,海东检察院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明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案件类型和议题范围、发言顺序、列席人员范围、检察长及列席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细化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同时,海东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主动与同级法院院长沟通协调,使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常态化、制度化,列席次数及对案件量刑采纳率等不断增长,法律监督效果提升明显。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