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奕楠 通讯员 徐娜)记者近日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的闲置低效国有资产清查处置会上获悉,根据省政府清查处置全省闲置国有资产资源资金专项行动要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出台了《清查处置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实施方案》,遵循“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原则,按照“摸清、管住、用好、盘活”思路,推动对闲置低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处置。
全面摸清“家底”,完善“一资一策”。实施方案要求,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一步对省直机关单位闲置资产和有异动的资产进行梳理和复核,摸清闲置资产底数;根据闲置资产不同特性及现状,分类盘活利用。
加大调剂置换使用力度。将省直单位腾空的办公场所等资产进行调剂使用;适时启用已建成尚未使用的办公、业务用房;将不适宜作办公、技术业务使用的资产进行对价置换。
规范完善租赁。对目前空置、权属清晰、无历史遗留问题、坐落位置商业相对发达的集中管理资产,进行公开招租,重点组织对省直单位的老院子办公楼资产进行招租。
有序推进转让和存量公房转化。对不再适宜作办公、市场价值较高且权属清晰的闲置资产,分批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转让;将部分相对位置好、环境优良的存量公有住房改造转化为周转住房。
据了解,省直单位公物仓实体示范仓和线上信息平台已启动试运行,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资产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资产配置优先通过公物仓保障。目前,首批672件资产已纳入实体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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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