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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辽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辽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赵贵海破坏经营环境问题。
2016年,赵贵海利用职务之便,以入股名义要求多名企业负责人为其子经营的外国公司投资,期间相关投资人未享受任何股东权益和投资回报。赵贵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赵贵海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辽阳市公安局文圣分局东京陵派出所原二级警长张璐破坏审批环境问题。
2020年4月至11月,时任东京陵派出所副所长张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多名个体业主办理居住证,收取好处费12.76万元。2021年6月,张璐被开除党籍;2022年4月,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2年6月,被开除公职。
辽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二大队民警魏俊杰破坏执法环境问题。
2021年3月至10月,魏俊杰受他人请托,帮助外地商人曲某协调有关案件,期间魏俊杰虚构已受案办理和赴外地抓捕等情节,向曲某索要钱款。后经曲某多次追问,魏俊杰将钱款退还。2022年6月,魏俊杰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九派新闻综合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