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8日讯(记者尹勤兵 邓小龙)为节省使用费,市民徐女士卖掉油车,改换购买电动车代步,没想到小区配建的充电桩迟迟无法使用,导致其每天只能在外面充电,而物业解释竟然是密码忘记了。2月6日,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报道这起尴尬事不到24小时,新浪微博话题阅读量超过300多万。
7日,长江日报记者实地踏访武汉市部分小区,深切感受到充电桩的建设使用和市民期望、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在一些小区,业主眼看着充电桩用不了,只能“望梅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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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个人使用新能源电动车代步,同时也出台了不少充电桩配建政策,然而如何让车主享受到家门口的便捷值得有关方面研究。
运营企业拒不整改
小区充电桩闲置近5年
铁机路丽华苑小区“有桩无电”。记者邓小龙 摄
有居民留言反映,铁机路丽华苑小区也存在“有桩无电”的问题。
7日下午,记者前往现场看到,该小区没有地下车库,均是地上停车位,其中大部分是划线停车位,还有少量立体停车位。记者走遍整个小区,仅看到有9个集中在一起的划线停车位配备了“星星充电”的充电桩。
据记者现场观察,这9个充电桩中有6个都贴上了“设备维护”的标签,部分充电设备散落在地,有的充电桩残缺不全,每个充电桩上都布满灰尘,看上去已经长时间无人使用。记者随机扫描其中3个充电桩上的付费二维码,均显示“页面无法打开”。
小区充电桩为何弃置不用?记者就此联系丽华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陈师傅介绍,该小区于2016年安装充电桩,总数量只有9个。2018年,物业联系提供服务的“星星充电”公司,要求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消防整改,包括公示充电桩厂家、使用注意事项、维保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安全器材。但公司回复物业称:“小区使用充电桩的人太少,我们准备拆除。”
陈师傅说,此后,该公司既未按要求整改,也未安排人员对充电桩进行拆除。“我们小区没有地下车库,万一起火影响面太大,为了居民安全只能停用这些充电桩。”陈师傅表示,自2018年来,小区物业每年都会联系“星星充电”整改或拆除充电桩,但对方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交房一年了
充电桩依然是摆设
北辰金地漾时代小区地下车库没信号,充电桩成摆设。记者尹勤兵 摄
即便有桩有电,但对东西湖北辰金地·漾时代的电动车业主来说,充电桩依然是摆设。
开发商官方网站显示:该小区共有9栋18至23层的小高层,设计户数1000余户,截至2月2日,已交付700多户。
记者现场看到,该小区地下车分为两层,其中负一层A区,上百个整齐划一的全新“举视”新能源充电桩已安装到位,充电桩闪烁着或蓝或绿的信号灯,屏幕显示“扫码可充电”字样。
当着记者的面,业主侯先生连续扫码数次,结果手机显示“当前网络不可用”,也无法拨打电话。
北辰金地漾时代小区地下车库没信号。记者尹勤兵 摄
“我们小区交房已1年,充电桩也安装半年了,可就是用不了!”侯先生有些无奈地说。
8栋业主胡先生颇为无奈地称,购房前,开发商声称地下室会配有充电桩。半年前,他买车特意选择了电动车。遗憾的是,地下室没有信号,他只能将车开到距离家附近两三公里外的充电站充电。
“如果能回家充电,肯定方便不少。”据胡先生观察,随着入住率提高,现在小区已有十几辆新能源车,且还在增加中。
究竟为何小区有充电桩用不了?
记者拨打充电桩上400客服热线未果后,小区物业人员证实,小区一期确实交房已有1年,不过小区地库至今仍在开发商手中,尚未正式移交。充电桩是开发商和有关方面合作建设的,之所以现在扫码无法给车充电,主要是三家运营商信号尚未覆盖,目前物业仍在处理中。本来可使用IC储值卡,但相关价格标准尚未出台,导致目前仍无法办卡。
究竟业主什么时候才能使用充电桩?该工作人员也没有答案,只表示还需继续等待。
私人装充电桩有点难
物业和开发商始终不予回应
“我想自己装充电桩,结果从去年底开始找物业和开发商到现在都没弄成!”2月7日,家住黄陂长江青年城A区的业主曾先生称,买电动车装充电桩,不论是价格还是日常使用,都较为可控和方便。
按照政策规定,除自购车位外,业主长租车位只要满1年就可以申报。曾先生说,为了在申报表上盖章,他先后找物业和开发商,结果两方至今没有结果。每次接待人员都不同,最近干脆说,以后要统一在地下室安装公共充电桩。对于他想自己装私人充电桩的想法,对方则未予正面回应。
2023年1月30日,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办理人员回复声称:经查,长江青年城A区地下室车位产权属开发商,暂未对外出售,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号召,已于本周在该地下室预先安装6个充电桩供新能源汽车使用,调试完毕后即可投入运行。
曾先生表示,主管部门未从根本上解答他的疑问。国家明明有政策,车位长租1年以上就可以申办私人充电桩,他不明白,未必引入公用充电桩业主就不能自行安装了,“两者有什么冲突?”
小区充电太贵
业主无奈选择舍近求远
杨春湖景苑二期车库充电桩因为垄断地位收取服务费每度电为1元,合计充电电费达到1.5元每度电,已经超过绝大多数充电站了,而且使用率很低。与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相悖,也没有真心为小区居民服务。
“小区充电桩太贵了,除了下雨天或者紧急情况,否则我们小区多数电动车车主都是去外面充电。”7日,家住杨春湖景苑二期的陈先生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尽早厘清细化新能源车辆安装充电桩的细化政策,防止开发商和物业把充电桩当成长期生意来做,和业主争利。
陈先生说,小区是还建房小区,他买电动汽车目的就是为了节省。交房2年以来,小区由开发商引入建设的地下室内安装的充电桩,都是按1.5元每度电来计算收费。他曾拨打充电桩公司,对方声称,其0.5元是电费,1元是服务费。
相比外面的充电桩,收费标准都是0.9元左右,凌晨还有优惠,小区充电价格要贵差不多一半,在小区充一次电需要40元左右,而在外面基本只需要二三十元。“这多出来的钱,究竟算不算小区公共收益?”陈先生表示,为了节约,他曾找物业协商希望能自己装充电桩,但至今未果。
1月28日,杨春湖社区工作人员回复称:经向物业了解到,二期停车场充电桩是开发商安装并且受益,开发商表示基础电费由他们交给供电局,剩余部分为收益,没有强制使用其充电桩,建议当事人可自行申请安装充电桩。
作为业主,肯定希望越便宜越好,在方便便宜基础上,公共充电桩的定价是否应该执行指导价?陈先生指出:国家倡导新能源政策是好的,但如果这些基本问题不搞清楚,很容易让新能源车主感受不到政策的实惠。
【编辑:邓腊秀】
【来源:长江日报-长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