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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派新闻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南宁某房地产公司的一张营销海报出圈了。海报上写道“重磅利好,贷款年龄最长达100岁”,下面则注明“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最长可贷至100岁”。楼盘销售人员表示,海报上的内容属实,实际就是接力贷,以父母的名义来购房,子女作为接力贷的共同贷款人,贷款人年龄加上贷款期限最长就能贷到100岁。
贷款年龄最长达100岁是否属实,目前似乎还有待证实,至少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在南宁地区的网点目前都否定了这一说法。但是,房贷年龄期限可延长至80岁,此前已被证实确有其事。既然80岁可以,100岁似乎也不是没有可能。反正是接力贷,老人还不完的,孩子接着还,“贷代相传”无穷尽矣。根据我国当下的人口平均寿命,房贷最高年龄已经超越了“活到老还到老”的阶段。
贷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70岁的规定,很多银行已经执行了很多年,为什么突然要变?如果还是之前等房贷放款动辄要等半年以上的那个市场,银行显然用不着开发“高龄”市场。说白了,银行此举为的是要争抢房贷业务,必须更多更快地把钱投放出去。在商言商,银行这么做,似乎可以理解。我国人均寿命不断提高,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也提上日程,一些高龄群体拥有稳定的还款能力,提高房贷年龄上限也算是银行的一种尝试。
贷款年龄最长可达100岁,会不会放大金融市场风险?在银行的角度,肯定考虑过自身风险。纯从法律角度看,贷款还在,人没了,债权并不会因此灭失。银行可以就借款人的遗产进行清偿。继承人继承了没还完贷款的房子,就必须承接剩下的房贷;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该房产,那么银行就可以申请拍卖处理。所以,在法律层面,银行似乎不用过于担心风险。但是,针对整个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而言,银行此举显然存在放大风险的可能。
夸张地延长房贷年龄,势必会放大金融杠杆。一是,可能有些人借此变相逃避限购,即子女帮父母办理接力贷,实际上是子女自己购房,无非借了父母的名义贷款而已。老人为名下已经有房的子女再买一套房,子女就可以享受父母的购房名额或者首次贷款的优惠。说白了,就是涉嫌变相帮助炒房,这与房住不炒的政策定向肯定相悖。二是,当前房地产市场较为低迷,银行的新房按揭又通常与开发贷配套捆绑,房子卖不出去,贷给开发商的钱难以收回来,某些金融机构可能为了顺利回收开发贷,不惜降低零售端的风控标准。
贷款最高年龄延长再延长,让购房者“活到老还到老”都不行,还要“贷代相传无穷尽”,折射出某些银行为了稳住房贷市场,急于通过“啃老”来拓展市场份额的经营压力。相比之下,对于房贷市场的存量老客户,某些银行却又摆出另一副面孔,想方设法无视合同约定,试图阻止消费者理性的提前还贷需求。对新客户,可以把风险底线一降再降;对老客户,又不惜把契约精神丢到一边,给人展现出来的,实在不是什么好形象。
延长房贷借款人年龄,应该守住风险底线,应该基于满足中老年人购房的现实需求;否则,夸张地延长,除了炒作的噱头之外,难免还有助推炒房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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