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看:女子高铁站打骂女童,实为母女关系,律师: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来源:九派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26 07:13:48

有网友爆料称,一女子在高铁站候车大厅内当众殴打威胁带伤女童,地点为上海虹桥高铁站。


(资料图片)

2月25日下午,九派新闻致电上海铁路公安处虹桥站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称,案件正在处理中,调查完成后将通过官方渠道进行通报。

【1】现场:“你哪天把我逼急了,我带你去跳楼!”

视频显示,一名白衣女子不断训斥殴打一名粉色上衣女童,女童面部有明显伤痕。该女子自称是女童的母亲,言语透露女子之前已被派出所民警控制了一晚。

该女子连续掌掴女童,并威胁道:“你哪天把我逼急了,我带你去跳楼!”

网传视频截图。

视频拍摄者小伊(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拍摄视频前,女子曾情绪崩溃离开过座位。此后,女童旁边的乘客和工作人员都上前安慰。女子回来后,就发生了视频中的一幕,“大家不是没有出手帮助,只是在她打小孩的时候有些迟疑。后面高铁站工作人员抱着孩子上了高铁,也嘱咐高铁上的同事关注小女孩的处境。”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铁路公安处虹桥站派出所获悉,视频中女子刘某和女童系母女关系。事发于2月7日,刘某因工作原因准备将女儿送去山东奶奶家。因其女儿不愿刘某陪同,随后刘某报警求助,民警到场劝解。之后在候车期间,刘某情绪激动训斥并动手打了几下孩子。

25日下午,女童的母亲刘某就网友质疑回应称,孩子脸上的伤并非人为殴打所致,而是孩子此前下楼时不小心摔伤的。“当时我也及时带她去医院了,医生说没什么事,就是皮外伤。”

另外针对视频中刘某称在派出所待了一晚上。刘某称,2月6号那天孩子在其不知晓的情况下,跑出了家门。此后,有好心人报警联系到她。“我当时也是及时赶到派出所,去接孩子,孩子当时脸上摔伤了,警察说做个笔录,问孩子脸上的伤怎么弄的,所以在派出所待了一晚。在这里我向广大网友还有孩子道歉,因为那天我确实是情绪有点激动,没控制好自己,后面我在孩子教育这方面,我会注意我的方式方法。”

事发后,上海铁路警方当面对女子刘某进行批评教育。此外,经其向刘某在上海的暂住地派出所进行核实,确认孩子脸上的伤属于摔伤,并非人为虐待。目前,警方已向女童奶奶了解情况,孩子目前在山东,身体状态和精神状况良好。

【2】律师:孩子哪怕是自己的,也不能殴打

女子这番行为引发网友热议,其在公共场合殴打未成年人的行为违反了哪些相关法律规定?对此,九派新闻咨询了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

谭律师表示,如果一位陌生人将女童推倒,并掌掴其面部和身体,还表示“回了山东我一样收拾你”,肯定会要求法律严惩陌生人。但如果陌生人是孩子的母亲或者父亲,人们大多会认为,这是教育孩子的方式不当,“这就是我们对父母殴打孩子的一个认识误区”。

谭律师说,这个社会还没有形成一个观念和共识——殴打孩子是违法行为,是应该被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对待孩子父母殴打孩子也多是批评教育为主,除非殴打孩子造成严重后果,否则,不会轻易对孩子父母做出处罚。

但任何时候,对孩子动手,殴打孩子,都是涉嫌违法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谭律师表示,社会也急需要形成一个理念——孩子哪怕是自己的,也不能殴打,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应该被处罚!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李伟俊 综合报道

【爆料】请联系记者微信:linghaojizhe

【来源:九派新闻】

标签: 工作人员 治安管理处罚法 形成一个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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