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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APP显示,近日,河北邯郸的闫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薛某某起诉至邯郸市邯山区法院。闫某称双方约定8000元用周杰伦演唱会门票等折抵,法院最后不予采信。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薛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电话录音,以及闫某还款记录,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闫某应承担还款责任。
案件过程中,闫某称已还款17000元,剩余8000元双方约定用周杰伦演唱会门票、红酒以及化妆品折抵的理由,因其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闫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薛某某借款本金8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闫某负担。
此后,闫某因拒不履行本案件生效法律文书,被法院列为老赖(失信被执行人),同时限制高消费。
九派新闻记者 黄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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