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月28日,据汝城县纪委监委:日前,经汝城县委批准,汝城县纪委监委对汝城县土桥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黄义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义华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组织纪律,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违规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账外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黄义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逾越纪法底线,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戒惧,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汝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汝城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黄义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汝城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汝城县纪委监委】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