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关于江夏区交通运输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的公告
近日,江夏区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城管在江夏区开展治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4月6日08时30分许,治超专班发现一辆鄂A****4(黄)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营运证“改装”车辆。经查,该车辆所属单位为武汉**物流有限公司,由驾驶人肖某驾驶该车,车辆车身墙板加高了20CM。在询问过程中,肖某承认了车辆改装的事实,并表示为了拖货方便,加高车身墙板可以装更多的货物,降低单笔运输成本。执法人员对肖某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擅自改装车辆的危害,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对肖某“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改正。当天下午,肖某将车辆恢复原状后到交通窗口缴纳了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今年以来,我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紧盯超限超载源头企业、重点路线,严查超限超载行为;同时采用“线上预警+线下执法”的监管模式,运用大数据分析,及时对来往货车进行拦截查扣,称重卸载,对超限超载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请广大货运从业人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