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晚,华晨宇工作室就目前已判决的两起名誉权维权案,发布进展说明。
工作室晒出3张说明书写道:“秉持网络文明,共同维护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的原则,华晨宇工作室就目前已判决的两起名誉权维权案件之进展情况,作以下说明。”
说明书显示,法院判被告周**在《人民法院报》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律师费8000元;判被告王**在社交账号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维权合理开支6000元。
(资料图)
除了以上两起案件,工作室表示华晨宇另有多例名誉维权案件仍在依法审理中。
说明书全文:
针对相关网络用户恶意侵犯本工作室艺人华晨宇先生名誉权的行为,本工作室坚决维护华晨宇先生的合法权益,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现本工作室就截至目前已判决的两例名誉权维权案件之进展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① 华晨宇诉周* * (抖音用户“导演周国刚”,抖音号: zhouguogong12545 ,现已注销)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件华晨宇诉周**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一案,周**通过涉案抖音账号发布了针对华晨宇先生的侵权短视频及直播内容,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内容构成对原告华晨宇的诽谤,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依法判令周* *在 《 人民法院报 》 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原告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
【 详见( 2 022 )京 0491 民初 3012 号民事判决书 】
② 华晨宇诉王* * (抖音用户“八卦卧谈会”,现昵称:熊婶卧谈会,抖音号: wjsxiongshen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件华晨宇诉王**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一案,王**通过涉案抖音账号发布了侵权短视频内容,并利用“纯情哥”这一代称暗指原告华晨宇先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内容构成对原告华晨宇的诽谤,并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依法判令王**在涉案抖音账号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原告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
【 详见( 2 022 )京 0491 民初 81 95 号民事判决书 】
后续,本工作室将密切关注上述判决的履行情况。除上述名誉维权案件外,华晨宇先生另有多例名誉维权案件仍在依法审理中。本工作室亦已委托律师对目前网络中仍存在的涉嫌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将针对怠于停止侵权的相关主体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华晨宇先生的合法权益。
本工作室在此提醒各位网友: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主体在发表相关言论时应严守法律底线,应积极响应“清朗”行动,文明上网,共同维护绿色、健康的网络空间。
对此,粉丝们纷纷留言叫好:“支持维权!我们一起保护好他!”
华晨宇,1990年2月7日生于湖北省十堰市,中国内地流行乐男歌手、音乐人,代表作有《烟火里的尘埃》《异类》《齐天》《寒鸦少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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