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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根据《湖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湖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审核,截止2023年4月30日,全区第一批82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已通过年检,截止5月5日新审批机构16家,现予以公布。
至2023年6月底,未经审核批准擅自违法违规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的,江夏区文化和旅游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同时,温馨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
1.选择证、照齐全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2.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切勿听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提防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
3.缴纳培训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单次缴费不得超过5000元;培训机构应开具正规收费发票,杜绝防止出现“卷钱跑路”等情况,确保学生和家长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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