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特约评论员 秦川
招商,又“招”出个幺蛾子。
据报道,这两天,网传的一张聊天记录显示,江苏省盐城市将于5月18日召开外商招商会议,“需要请个白人参加下(实在不行黑人也行)”。信息中提到,会议费估计“3K”,高铁、住宿会提前安排好,到站有车接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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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盐城市商务局坚决否认,并表示:“怎么可能,什么年代了还要花钱请客商?”还称要倒查到底是谁在造谣。但耐人寻味的是,盐城市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则表示,这是个别现象,影响非常不好,据初步了解可能是“主办方招商任务请不到客商,有些地方在瞎搞”。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会重申纪律”。
是真是假,尚需求证。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要想查,是不难查清的。如实的话,即便是个人现象,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此事在网上持续发酵,有网友戏称:“我挺白的,可以考虑吗?”“跟售楼处有异曲同工之妙处”……这也代表了很多人对此事的态度。
其实,梳理各地多年来的招商乱象,可发现很多奇葩的事。
有的为了招到商,瞎承诺、乱给条件,声称要挂牌保护,让外来的企业享受超级待遇,乃至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待遇。如此招商,置法律于何地?
有的地方招商乱较劲。有基层干部透露,“同一个新能源项目,我们得知邻省城市有引进意向后,马上组织专班,对照研究,给予更优惠政策和更周到服务。”这种现象愈演愈烈,到最后也变了味,被媒体称为:招商变抢商,互相“挖墙脚”。如此内耗,值得吗?
还有的地方实行全员招商,动员所有的机关干部都出去招商,甚至连教师也不放过,给他们分配招商任务,如此招商,岂不乱了套?
有的实在招不到商,又要装面子,怎么办?弄虚作假。比如媒体的一个案例,为了完成招商引资的任务,竟然重复签约、表演签约。重复签约到底有多严重?“少则一两次,多则四五次”。“真有项目还好办,多数没有干货,或者落不了地,双方只好‘表演’签约。”试问,这是忽悠谁呢?又是表演给谁看呢?如此招商,岂不是劳民伤财?
至于在招商中出现的违法乱象也是不胜枚举。前几天,焦点访谈报道称,在安徽淮南,一个号称投资100亿元、规划占地3200亩的招商引资项目,最后却成了烂尾工程,而且一停就是十多年。当年招商时,一些官员不按规矩来,违反规定,滥用权力,而被招的这家企业则心怀鬼胎,心存算计,比如,暗箱操作倒卖国有土地使用权。
调查称,时任淮南市市长曹勇因给国家造成了15.26亿元的重大损失和社会恶劣影响,构成滥用职权罪,加上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6个月。涉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没有好下场,最终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如此招商,纯属胡闹。
此外,还有一种招商是,画饼式招商。把商人骗到后,“关门打狗,雁过拔毛”,很多年前,在一些地方很常见。
招商是好事。发扬“拼、盯、抢”的精神,广招商、多招商,招大商、招好商,拉动当地经济发展,也给企业带来丰厚利润,一举两得。问题是,一些地方的招商已经剑走偏锋了,走入了误区,跑偏了,如此招法不该叫停?
招商变成了招“伤”,群众受伤,企业受伤,当地形象也受伤,连招商的人也受伤,这样的招商有何意义?当然,绝大多数招商都是合法合规的,都是很有意义的,都能实现双赢的,这一点不容否认。目前要做的是,要依法推进招商工作,不能急于求成,不能见到筐里都是菜,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口惠而实不至,不能打法律擦边球……
说一千道一万,法治才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才能招到有眼光的商人,引来高质量的投资。招到商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在安商、稳商等方面用心用力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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