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据白鹿视频报道,近日,广东东莞一男子因偷两包辣条被治安拘留5天,引起广泛关注。
据悉,该男子趁着店主午睡打盹时,进入小卖部内拿了两包辣条。随后,该男子偷瞄了一眼店主,在确认其熟睡后,便悄悄地离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店主醒后,发现店内有商品被盗,于是选择报警。
警员立即抓捕嫌疑人,被抓获后,嫌疑人表示,“我觉得拿两包辣条,不会被发现。”
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治安拘留5天。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得不偿失啊!”“太离谱了!”“两包辣条换5天拘留,值得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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