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乞讨客”重回亚洲街头讨旅费,是“白人特权”还是“旅游新方式”?|当前速递
来源:九派新闻 发布时间:2023-06-16 19:48:50

“万物在复苏,乞讨客回来了。”当2023年在香港开始看到坐在路边乞讨的西方面孔时,喜剧演员阿什利·詹姆斯(Ashley James)顿时就决定将这一幕拍了下来,制成表情包。

照片上,这位“乞丐”身前摆放着一块写有“帮我买张回家的票,谢谢”的纸牌,纸牌一角还摆着一个纸杯,用来装行人施舍的零钱。


(相关资料图)

詹姆斯把这张图片分享到社交媒体,引起了香港网友的热议,因为他们同样感受到,西方游客又带着“帮助我们实现梦想”的乞讨口号回到这个旅游热门地。

这种情形并非香港独有,西方“乞讨客”正在侵占亚洲街头。不知这种乞讨风气究竟是顺势而生的旅游新方式,还是高福利社会下滋生出的好逸恶劳。

“乞讨客”重回亚洲,曾在东南亚掀起热潮

“乞讨客”(begpacker)一词由“乞讨”(begging)和“背包客”(backpacker)合成而来,指的是那些靠乞讨来完成旅游的人,通常是来自欧洲、北美、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年轻人。他们出没在旅游地的热闹地段,往身前摆上个纸牌,简单解释他们丢了钱包、家有急事,又或是提前花光旅费等,然后就坐在地上,等着路人慷慨解囊。

在新冠疫情前,“乞讨客”曾在东南亚一带掀起热潮。不少西方游客在未准备充足旅游资金的情况下,飞往东南亚国家“穷游”,没钱便在当地街头乞讨“赚取”餐费和回程机票费。当时,这种举动在推特掀起一阵效仿热潮,导致东南亚多国街头出现大量的“乞讨客”,引起了当地民众的不满。

(泰国2018年:年轻乞讨客的旁边是一个拾荒为生的老人)

如今,全球疫情防控大松绑,世界各国再度允许出游,“乞讨客”风潮再度在亚洲掀起。近几个月来,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香港等地的乞讨客照片在社交媒体上疯传,重新引发了对该问题的争论。

今年2月,马来西亚报纸《人民邮报》(The Rakyat Post)刊登了一篇标题为“乞讨客回来了”的文章,内容是一对白人夫妇多次坐在吉隆坡武吉免登街上要钱,为的是求餐费和机票费。根据当地人上传的影片显示,他们身穿整洁的衣服和名牌球鞋,手上的智能手机貌似还是知名品牌。

去年12月,一名白人男子在马来西亚一加油站附近举牌乞讨,称自己没钱吃饭。曾是律师的本地网红Reina Lum还特地发视频,称他既然买得起来东南亚的机票,那也一定买得起回去的,提醒当地居民勿要帮错人。

去年9月,一名长发外国游客出现在泰国芭堤雅海滩的迈克购物中心附近,用泰语和英语写着告示,请求路人资助他的环球旅行。不过相较于马来西亚的夫妇俩,这名男子还提供了售价1泰铢用来串项链的珠子。

“白人滥用特权”还是“合理换取旅费”

乞讨客究竟是从何时出现尚不清楚,但据CNN报道,英国旅行作家Patrick Leigh Fermor曾在他的A Time of Gifts一书中,记录了他1933年徒步旅行欧洲各国时兜售素描画像换取现金的故事,这或许就是最早的记录。

佛罗里达大学罗森酒店管理学院系主任斯蒂芬·普拉特 (Stephen Pratt)在香港研究后发现,如今的乞讨一般分为三类,分别是基于表演的乞讨,出售商品的乞讨,以及其他没有任何交换的乞讨。

前两者要么是以某种方式表演,要么是贩卖一些小商品或是提供编发之类的服务。路人对这类乞讨者也往往比较友好。普拉特在街头弹奏尤克里里时,尽管弹得不是很好,路人也给予了赞扬。

至于最后一种不劳而获的乞讨则是引起最大争议的。法国媒体《世界报》(Le Monde)曾在2017年发文指出,“乞讨客”是“最新的无耻旅游方式”。乞讨本是有需要的人在迫不得已的情形下,做出的无奈之举,这些来自发达国家的年轻人却仗着自己的“白人特权”,消耗着贫穷国家人民的善意。

菲律宾律师Raphael Pangalangan在今年4月发文写道,乞讨客的出现,究其根本就是一种“护照特权”的体现。现有的签证体系对西方国家更友好,比如欧盟国家护照的持有者很轻易地就能获得去往世界各国的旅游资格,而同他一样的人则需要忍受漫长的等待和复杂的文书工作,才可能获得去他国的签证。

詹姆斯也认为,人们对“乞讨客”的不满来自于白人的特权。香港的生活成本非常高,高昂的租金让不少人住在像笼子一样房子里,甚至有些人甚至都住不起,乞讨客“凭什么觉得自己有资格在这个昂贵的城市里要求别人为他买单?”

“旅行在世界各地都是一种奢侈品,说要别人为自己的旅行付钱,是愚蠢的和试图彰显自己是有权力的。”

旅行预算建议网站创始人Will Hatto则认为,有些“乞讨客”的做法无可厚非,为了赚取更多旅费而在街边卖艺或出售手工制品并没有错,“他们很勇敢,正在尝试用一种不同可能的生活方式。”

乞讨行为并不合法,“讨钱”方式正转向线上众筹

在乞讨客们热衷前往的许多旅游地,如泰国、印度尼西亚和印度,外国人在没有获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其乞讨行为往往是非法的。

有马来西亚网友指出:“根据《刑法》第27(c)条、第336条、第268条,以及《移民法》第8(3)(c)条,乞讨/流浪是一种犯罪。”在马来西亚1955年《轻微犯罪法》第27(c)条中,任何有谋生能力的人被发现在公共场所乞讨,最高可判处100马币或施以监禁作为惩罚。

此外,泰国教授Bernstein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乞讨客们“讨钱”方式正在转到线上。比如通过众筹网站Go Fund Me,或是在社交媒体上公开Venmo转账账号,又或是组建粉丝群组。

2019年,德国一对夫妇Catalin Onc和Elena Engelhardt就曾通过ins发布要为骑行非洲旅游计划众筹,众筹金额为1万欧元。

此举立马遭到了网友的谴责,不过还是有人向他们捐款。当两人筹到200欧元时,他们无意中发文提到他们十分“感激”Catalin的妈妈。因为他们夫妻两人没有稳定的工作,还一直寄居在Catalin妈妈的家里,为此引来网友的又一波攻击。

九派新闻记者 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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