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推出“六项措施”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
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响 “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营商环境品牌,日前,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六项措施”。
据悉,我省将进一步压缩消防审批时限,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在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的,当场作出决定;在线上提出申请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13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在线上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
在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我省消防救援部门将根据申请人需要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全过程帮办。同时,根据申请人需要及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进一步强化指导培训服务。我省还将推行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口头责令改正,不予行政处罚;两年内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告诫,不予行政处罚。
对承诺不符的行为,我省消防救援部门将审慎处罚。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消防安全许可,经核查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但无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慎实施处罚;对场所一直未投入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免予罚款处罚;对场所面积一千平方米以下,主动停业整改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免予罚款处罚。此外,省消防救援总队将在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需要提供纸质文书主城区上门送达。(记者 赖海荣)
【来源:南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