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的决定》已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
【来源:天津日报】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的决定》已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