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珠海医保拟将这样调整
来源:九派新闻 发布时间:2022-04-05 18:09:13

提醒!

珠海医保拟将调整!

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

强化门诊特定病种保障、

改进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方法、

规定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赶紧来看看!

近日,珠海市医疗保障局起草的《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发布,《意见稿》在四大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升级,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请广大参保人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4月13日。

01 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

在报销比例方面,《意见稿》拟提出,参保人员发生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在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每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1)职工医保: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

(2)居民医保:70%。

(3)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的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因病情需要转诊至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基金按以下比例和支付限额支付。

(1)职工医保支付比例70%,支付限额合计为25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2)居民医保支付比例50%,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职工医保在选定的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60%,支付限额与本条第(二)项支付限额合并累计为25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急救和抢救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住院比例支付,计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

02 强化门诊特定病种保障

在门诊特定病种方面,《意见稿》拟提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经核准中额、高额费用门诊特定病种的,在其选定的门诊特定病种费用结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核准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比例和限额支付。

中额费用门诊特定病种: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80%,退休职工支付比例为85%;1种中额费用门诊特定病种的支付限额9000元,2种都是中额费用门诊特定病种的支付限额12000元,3种(含)以上都是中额费用门诊特定病种的支付限额15000元。

高额费用门诊特定病种:计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按住院比例支付。

03 改进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方法

在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方法方面,《意见稿》拟提出,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保费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月划入额度为2021年本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按每月193.26元的标准计入。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参照执行。

04 规定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方面,《意见稿》拟提出,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按规定免费的除外)、健康体检和中医“治未病”费用。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支出。

广大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对《意见稿》提出建议和意见:

发送电子邮件至ybjydk@zhuhai.gov.cn,注明“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信件邮寄: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5、6号楼408室,邮编:519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珠海传媒集团 王芳/文

阳紫微/封面图

赵思华/责任编辑

阳紫微/编辑

【来源:珠海特区报】

标签: 普通门诊 医疗费用 医疗机构 门诊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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