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蓟州法院立案庭收到一份当事人寄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起诉材料。该当事人在蓟州区购买一处房屋,但由于缺乏相关手续,被有关部门处罚,故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
立案庭接到材料后,立即与负责审理该类案件的民一庭召开联席会议,双方一致决定到相关部门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寻求最佳解决途径。
与相关部门沟通时发现,有近二十起类似案件,皆因行政处罚行为增加了业主经济负担,进而产生矛盾。经协商,该部门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积极与涉案业主沟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将该业主房屋转售本村刚需宅基地的村民,双方办理转让手续。
今年以来,立案庭与民一庭诉前沟通案件四十余件,诉前化解二十余件。今后,两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沟通联系、密切配合,为妥善化解案件、提升审判质效作出积极的贡献。
【来源:天津法院网_案件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