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预备资源筛选关。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2020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以乡镇为单位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收集对比分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数据,梳理可开发耕地、可整治耕地、可改造水田的资源。
二是严把项目选址规划关。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整治规划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补充耕地项目所在地的土地权属、农业生产需求、水源、耕作层保护与利用等因素,进行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可行性分析。
三是严把制度流程规范关。补充耕地项目严格实行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等制度,项目按照规划设计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位置、规模、内容和标准。市自然资源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四是严把工程实施监管关。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监管,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对项目区表土层土壤质量做好耕地地力检测和等别评价,保障耕地的覆土质量。
五是严把补充耕地验收关。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管理区)提出验收申请,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意见,及时对待验收的补充耕地进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对工程质量进行初验。
【来源:荆州市自然资源局_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