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话题“花千元入住民宿却变打地铺”登上热搜,引发关注。5月4日晚,潮安区政府发布通报称,要求当事人停止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要求其删除对外发布的招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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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公共DV现场报道,近日,梁先生与朋友四人计划五一假期去潮州旅游。4月24日,他们在社交软件上看到潮州一民宿,于是添加房东微信并转账了1200元预订了4月30日晚的房间。
然而,当天快到潮州时,房东却要他们换房。由于五一假期附近酒店民宿已经满房,无奈之下,梁先生答应了房东,但没想到换来的房间却令梁先生大跌眼镜,民宿直接变成了打地铺。
“当晚就去了这里打地铺,两间房都是这样的,我住那间房,一张床垫、一张瑜伽垫、两个枕头、两张被子,房子里没其他东西了。”梁先生说,事后,房东还要拖欠他200元押金不退还,甚至还失联了。
5月4日,记者了解到,收到梁先生投诉情况后,潮州市相关部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涉事出租屋不符合民宿经营条件。
4日中午,当地部门也向投诉人梁先生打去视频电话,为此事道歉。
记者还了解到,梁先生所订的民宿,其实是房屋中介私下拿出租屋充当民宿进行经营,已涉嫌消费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由出租方对消费者按实际消费金额予以三倍赔偿,对出租方没收违法所得500元并处违法所得最高十倍5000元罚款处理。”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树杰表示。
5月4日晚,潮安区政府发布通报称,要求当事人停止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要求其删除对外发布的招租信息。
全文如下:
2023年5月3日,潮州市潮安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班办公室牵头区文广旅体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溪镇政府对一住宿纠纷投诉进行联合调查处置。
经查,当事人在劳动节期间利用自有空闲住宿设施,对外发布招租信息并短租给外地游客,由于其住宿设施配套问题,引起游客不满和投诉。潮州市潮安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班办公室快速查处,并作出如下处理:
一、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对外经营,并要求其删除对外发布的招租信息。
二、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立即停止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为切实维护潮州旅游城市形象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在此呼吁各经营者要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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